各创业团队:
为贯彻新出台的《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华厦政字[2017]29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我校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经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讨论决定,于2017年5月对我校众创空间各项目进行项目考核,对于本次考核合格的创业团队,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重新签订《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入驻协议》。
考核要求如下:
考核形式:
第一阶段(5月15日):提交纸质版本材料:项目自评报告:项目运营情况、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含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的荣誉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考核: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园区项目进行抽查,如项目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长期闲置或抽检时,关闭次数达到15次以上,将视为不合格。
如项目终止,请于5月10日前,向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园申请,并于5月15日前撤离项目相关物品。
若无提交纸质版本材料,视为自动退出园区,本办公室有权处理遗留的相关物品。
考核结果将于6月上旬公布,6月中旬与考核合格项目签订新协议。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
2017-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