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团队:
为贯彻新出台的《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华厦政字[2017]29号)和《厦门华厦学院众创空间园区运营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落实本学年的运营补贴,提高我校众创空间对项目的扶持力度和服务水平。经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讨论决定,于2017年11月13日——12月12日对我校众创空间各项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项目考核,对于本次考核合格的创业团队,将按照《补充规定》,按照项目成绩发放运营补助。
考核要求如下:
考核对象: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签订《入驻协议》并交纳空间押金的项目
考核形式:
第一部分(11月30日):提交纸质版本材料:项目自评报告:项目运营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出勤表、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含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的荣誉材料。未提交纸质版本材料视为不合格项目。
第二部分:现场考核: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园区项目进行抽查,如项目处于停顿状态,团队用房长期闲置或抽检时,关闭次数达到15次以上,将视为不合格。
如项目终止,请于11月25日前,向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齐礼楼708)提出退园申请,并于11月30日前撤离项目相关物品。
若无提交纸质版本材料,视为自动退出园区,本办公室有权处理遗留的相关物品。
考核结果将于12月中旬公布,12月下旬按评定成绩发放运营补助。
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