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预通知
一、赛事要求
(一)参赛形式和对象
(1)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毕业未满三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二)参赛要求
赛事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各校积极组织台港澳学生参赛。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省内,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开设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
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原则上自2024年1月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3)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
(三)参赛内容与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鼓励和支持参赛人员申报以下类型:
乡村振兴(含农林牧渔、生态治理、环境工程等);智能制造与智慧海洋(含海洋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智能遥感、工业自动化等);信息与生物技术(含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新一代通讯技术、生物医药等);文化创意服务(含旅游休闲、设计服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社会服务(含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务法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新能源与新材料(含开发生物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创造满足各种结构功能复合化、功能材料智能化、材料与器件集成化的新型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纳米材料等)等相关方向。
(2)由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汇总各县级团委参赛项目后申报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内普通高校汇总校内参赛项目后直接申报至组委会秘书处。
二、赛事进程
大赛的2项主体赛事分申报、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2024年3—4月)。遴选优质项目,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预赛(2024年4月)。组委会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对存在疑问的作品,将予以退回完善),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相关高校。
(三)决赛(2024年5月)。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赛事分别评出若干奖项。
各阶段赛事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参评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项目,需将评选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佐证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汇总表汇总,并将以上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创业之星”)内。
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送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3)。
4月16日下午16:00,电子版材料发送hbb@hxxy.edu.cn。
四、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办公室联系人:黄彬彬、林蓓茜
联系方式:0592—6275856
电子邮箱:hbb@hxxy.edu.cn
附件:1.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2.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3.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项目汇总表
4.报送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材料的说明
附件1
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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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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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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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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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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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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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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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人员类型 |
□在校生 □毕业生 |
项目所属分类 |
□已注册 未注册(□校内运营 □网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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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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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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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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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信息 |
□申报项目未曾获往届“创业之星”(标兵)或“创业之星”提名奖 □申报项目未曾获财政补助资金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补助资金,说明补助时间、补助单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企业类型 |
企业/个体工商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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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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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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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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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人数 (学生/非学生) |
/ |
带动就业人数 (专职/兼职) |
/ |
是否为港澳台籍 |
项目负责人:□是____(注明香港/澳门/台湾)□否 团队成员:港澳台籍有____人 |
创业团队中大学生所占股份比例合计(%) |
% |
企业描述(500字以内) 内容包括:产品、市场、营销、财务、风险等。 |
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并保证遵守有关规定。 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可靠,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申报项目未曾获财政补助资金;提供的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情形,由本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高校团委 推荐意见 |
经审核,该项目符合评选的相关要求,申请材料真实无误,经过实地考察(考察人: ,考察时间: 年 月 日),项目运营良好。 同意推荐。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组委会,一份由审查单位留存。
附件2
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一、创业团队
1.简述创业团队情况及参加创业培训经历。
2.描述生产、出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
3.详细说明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
二、市场分析
4.明确目标客户及其特点。
5.阐述市场研究方式及结果。
6.介绍市场内竞争者情况。
7.描述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目标。
三、销售分析
8.简述价格策略。
9.制定销售产品或服务的计划。
四、财务分析
10.简述当前财务状况并预测未来一年内财务状况。
五、风险分析
11.简述当前存在主要风险并说明应对手段。
六、社会效益分析
12.简述当前发展对于整个行业及社会的影响。
附件3
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项目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企业) 名称 |
企业类型 |
申报人 |
联系电话 |
参赛人员 类型 |
是否获过 财政补助资金 |
项目负责人是否为 港澳台籍/团队成员 中港澳台籍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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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或否)/XX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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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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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内容需与申报表一致,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汇总申报信息,并仔细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凡申报资料不全的,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
2.“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港澳台籍”填写“是(注明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否”;
3.此表电子版以Excel报送,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报送。
附件4
报送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材料的说明
1.评选申报表要求
(1)报名“创业之星”评选的参赛人员,须根据报名赛事情况如实填写《第十三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附件1)。
(2)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名额。
(3)须提交Word格式与盖章签名的扫描件PDF格式,命名为“排序-申报表-项目(企业)名称”。
2.项目运营报告要求
撰写并提交项目运营报告(可参考附件2,PDF格式,出现学校名称处应遮盖),命名为“排序-BP-项目(企业)名称”。
3.佐证材料要求
(1)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须提交注册运营等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开设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参赛人员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所属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并配合所属申报单位做好实地核查。
(4)所有佐证材料整理在一份文档上并提交PDF格式(出现学校名称处应遮盖),命名为“排序-佐证材料-项目(企业)名称”。
4.身份证明材料要求
(1)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学生证或毕业证扫描件。
(2)台籍成员须提供籍贯证明。
(3)所有身份证明材料整理在一份文档上(每页均须加盖申报单位章)并提交扫描件PDF格式,命名为“排序-身份证明材料-项目(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