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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大赛的通知

2026年03月12日 09:20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大赛的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在校生:必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

2. 毕业生:必须为我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即20231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

二、参赛要求

1. 团队要求: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 项目要求

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运营时间须在三个月及以上。

未注册项目: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需提前联系校团委办理)。

已注册项目:注册地须在福建省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且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3. 限制条件:往年已获得过创业之星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清单

请各团队于2026325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表:《创业之星大赛申报表》(附件1)。

需在诚信承诺书栏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提交格式:Word+ 盖章扫描件PDF版。

2. 运营报告:项目运营报告(参考附件2提纲)。

注意:报告中出现学校名称处应进行遮盖处理(盲评要求)。提交格式:PDF版。

3. 佐证材料

已注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未注册:校内运营证明或网店实名认证信息。

知识产权证明(如有):专利证书、授权许可书等。

注意:所有材料整理为一份PDF,学校名称处遮盖。

提交格式:PDF版。

4. 身份证明材料

团队所有成员的学生证/毕业证扫描件。提交格式:PDF版。

5. 汇总表:《创业之星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

提交格式:Excel电子版

四、校内工作安排

1. 材料提交320日(星期12:00

请各团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排序-材料类型-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xcy@hxxy.edu.cn

纸质版材料(申报表原件、汇总表原件)报送至:创新创业办公室

2. 校级评审与公示326—43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3. 省级报送47日前,学校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组委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办公地点创新创业办公室

附件:

1. 创业之星大赛申报表

2. 创业之星大赛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3. 创业之星大赛项目汇总表

4. 创业之星大赛申报材料报送说明

厦门华厦学院团委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6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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