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学生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大赛的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 在校生:必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
2. 毕业生:必须为我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即2023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
二、参赛要求
1. 团队要求: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 项目要求:
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运营时间须在三个月及以上。
未注册项目: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需提前联系校团委办理)。
已注册项目:注册地须在福建省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且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3. 限制条件:往年已获得过“创业之星”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清单
请各团队于2026年3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表:《“创业之星”大赛申报表》(附件1)。
需在“诚信承诺书”栏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提交格式:Word版 + 盖章扫描件PDF版。
2. 运营报告:项目运营报告(参考附件2提纲)。
注意:报告中出现学校名称处应进行遮盖处理(盲评要求)。提交格式:PDF版。
3. 佐证材料:
已注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未注册:校内运营证明或网店实名认证信息。
知识产权证明(如有):专利证书、授权许可书等。
注意:所有材料整理为一份PDF,学校名称处遮盖。
提交格式:PDF版。
4. 身份证明材料:
团队所有成员的学生证/毕业证扫描件。提交格式:PDF版。
5. 汇总表:《“创业之星”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
提交格式:Excel电子版
四、校内工作安排
1. 材料提交:3月20日(星期五)12:00前。
请各团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排序-材料类型-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xcy@hxxy.edu.cn。
纸质版材料(申报表原件、汇总表原件)报送至:创新创业办公室。
2. 校级评审与公示:3月26日—4月3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3. 省级报送:4月7日前,学校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组委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办公地点:创新创业办公室
附件:
1. “创业之星”大赛申报表
2. “创业之星”大赛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3. “创业之星”大赛项目汇总表
4. “创业之星”大赛申报材料报送说明
厦门华厦学院团委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