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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

2026年10月10日 12:45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强化创新思维,激励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敢创业、创成业,根据团省委等主办单位《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参赛项目的征集与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由团省委联合相关厅局共同举办,主题为“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大赛设科技创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台湾青年创业、大学生智能海洋装备设计制作四个专项。

二、赛事设置

(一)本届大赛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复赛、决赛,各专项、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赛。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科技创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台湾青年创业、大学生智能海洋装备设计制作四个专项。

1.科技创新专项赛。重点关注“十五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领域在内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以及互联网应用、传统产业数字化、农业现代化、文创科技、民生服务科技等应用场景创新的项目。

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专项赛。重点关注以青年为主要消费客群,以满足青年成长发展需要和美好生活需求为主要目标,以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新技术为特色,聚焦青年群体个性化消费需求、体验式消费偏好、社交型消费特征、成长类消费目的,有利于培养青年积极向上价值观念的创新创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主题零售、休闲餐饮、沉浸体验、兴趣社交、自我成长、科技消费类等。

3.台湾青年创业专项。重点关注台湾来闽青年创业项目,着重对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予以倾斜。

4.大学生智能海洋装备设计制作专项赛。此专项赛由省教育厅、团省委主办,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福建理工大学共同承办,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弘扬创新精神,搭建产教融合的高水平交流平台,促进海洋装备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另下发大赛通知)。

(二)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科技创新专项赛设国有企业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参赛项目组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专项赛设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台湾青年创业专项单设一组。创办年限以2026年4月30日为基准。

1.科技创新专项赛参赛项目组别

(1)国有企业创新组:指国有企业创新团队,2026年4月30日(含)前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其创业项目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或企业内部孵化阶段。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4年5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21年5月1日(含)至2024年4月30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2.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专项赛参赛项目组别

(1)创新组:指2026年4月30日(含)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概念构思、市场调研、商业计划书撰写阶段的创意项目。

(2)创业组:指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之内〔2021年5月1日(含)后登记注册〕,已形成稳定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创业项目。

3.台湾青年创业组:指台湾青年已在福建经营,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之内〔2021年5月1日(含)后登记注册〕,已形成稳定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创业项目。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6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

(二)参赛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发展导向。

2.体现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精神,社会信誉良好。

3.拥有独特产品、服务、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或较大投资发展潜力。

(三)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市场主体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市场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市场主体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作出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四、校内申报安排

(一)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3日(星期四)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需提交材料

系统项目需提交的材料:汇总表(DOC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申报表(DOC电子版和签名版扫描件);提交要求查看"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

线下报名:项目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汇总表(DOC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申报表(DOC电子版和签名版扫描件)、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方式查看(三)提交方式。

以上报名表及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也可从"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下载。

(三)提交方式

所有材料统一提交至创新创业办公室(齐礼楼7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hbb@hxxy.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创青春大赛+学院名称+项目名称”。

五、学分认定与奖励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本次大赛参赛学生给予以下学分认定与奖励:

1.报名即获学分:凡按规定完成校内报名并提交完整材料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每人认定就业创业学分0.1学分。

2.进入省赛后就高奖励:项目经校内推荐进入省赛后,按照省级赛事获奖学分标准重新认定,与已获学分不重复计算,取较高者认定。

六、工作要求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规范。

七、联系方式

• 联系部门:创新创业办公室

•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 联系电话:0592-6275856

• 电子邮箱:hbb@hxxy.edu.cn

附件

1. 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报名表(创新组)

2. 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报名表(初创组、成长组、创业组、台湾青年创业组)

3. 第十二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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