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室负责人:
为了保证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请合约期满的工作室负责人于4月29日前到大象210办理相关退园手续。
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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