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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

2022年04月11日 15:49  点击:[]

 


福建省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创新创业创造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有效激励广大师生踊跃参赛,建立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长效激励机制,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校激励

(一)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和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的获奖情况列入福建省高校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列入福建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考核评估指标,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并在职业教育相关改革试点项目遴选中予以倾斜;列入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学校评估指标。

二、指导教师激励

(二)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指导教师(教师排位第一)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该项目相关成果申报项目,可在自获奖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不占名额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创新创业类)、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奖项目)各1次;不占名额立项或认定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省级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省级本科课程(创新创业类)、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各1次。

(三)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指导教师(排位第二)、国赛银奖项目指导教师(排位第一)作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以该项目相关成果申报项目,可在自获奖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不占名额申报省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省级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省级本科课程(创新创业类)、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奖项目)1次。

(四)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银奖项目指导教师(金奖排位前二,银奖排位第一)可优先申报闽江学者。

(五)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国赛金奖项目排位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学校应对国赛、省赛获奖项目指导老师,按获奖等级计算相应的教学或科研工作量。鼓励学校将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同等对待。

(六)对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国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鼓励学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予以倾斜。

(七)萌芽赛道按照创新潜力奖等同于国金奖省级创新潜力奖等同于省级金奖,省级创新鼓励奖等同于省级银奖,省级创新入围奖等同于省级铜奖的原则进行激励。萌芽赛道省级创新潜力奖及以上等级获奖项目,指导老师(教师排位前三)认定为承担一节省级公开课;省级创新鼓励奖及创新入围奖项目,其指导老师(教师排位前三)认定为承担一节市级公开课。

三、参赛学生激励

(八)鼓励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高校,将学生国赛、省赛获奖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国赛、省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可认定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学生获奖情况可计入个人科研成果。

(九)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获国赛金奖的硕、博士生项目组成员(硕士生排名团队成员前二、博士生排名团队成员第一),根据获奖项目相关内容撰写的毕业论文,可不占名额推荐申报省级优秀论文。

(十)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的国赛、省赛获奖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时,根据当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符合获奖考生类别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当年相应录取政策

(十一)普通高中学生获萌芽赛道省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推荐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等评选活动。

以上激励措施自第八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起实施。

 

下一条:停课不停赛 福建省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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