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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0年09月30日 10:05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众创空间入驻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发挥众创空间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实践平台作用,更好地培养学生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磨练创业意志、培养创业品质、提高创业能力,为择优选拔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园区,特制定本评审方案。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创意创新良好、有较好的的市场前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大学生就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创业项目。

二、评审内容

(一)项目特色与创新。

主要从项目特色性、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项目的实用价值和转化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计划目标的合理性。

主要从项目的技术性,项目经营计划及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项目产品(服务)市场需求度。

主要从项目产品的市场定位、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优势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创业者(团队)综合素质。

主要从创业者及管理团队的创业精神、创新意识、能力条件、专业素质和开拓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评价。

(五)项目市场抗风险能力。

主要从项目资金筹措、风险分析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项目远景目标及潜力。

主要从项目产品远期规划、产品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等。

三、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的组成

由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从本校导师小组、创新创业教师中选择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专门负责项目评审工作的实施。

四、项目评审步骤及方法

(一)初审。

时间每年10月底前。由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对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进行核实,对入驻申请表、项目计划书等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项目相关材料提前提交评审小组网络评审。

(二)现场评审。

具体流程如下:(1)现场抽签,决定申报项目现场陈述和答辩的出场顺序(2)项目申请人就创业项目进行陈述,包含项目背景、产品或服务创新及优势、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市场发展前景等信息;本环节时间不超过5分钟;(3)评审专家针对创业项目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本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4)评审专家根据各申请项目创业计划书,现场陈述、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现场评审时间待网络评审后,另行决定。

(三)评审结果的确定。

全部项目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评审表进行统计。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将各项目评审综合得分和排序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并确定入驻园区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项目评审

(二)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的一周内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1:入驻厦门华厦学院众创空间项目统计表

附件2: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评审表



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

             2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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