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管理工作,加强对创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和《厦门华厦学院关于推进建设华厦学院众创空间的通知》,现将“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建设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创新创业与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挂靠于应用技术研究院,负责承担日常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具体组织和协调全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一、办公室人员
办公室主任:庄峙厦(兼)
副主任:明士斌、傅奇、陈熙贞(兼)、张巧玲(兼)、吴三萍(兼)、林海宏(兼)、刘昌俊(兼)
工作人员:周达、黄彬彬
协调人员:陈燕(学生处);罗俊艳(教务处);陈咏芹(科研处);梁祥庆(信息中心);林捷(规划处);吴亚利(后勤处);林尔翔(商管系);汤丽华(信息与机电工程系);黄华斌(检验科学与技术系);杨熙亮(商务外语系);刘金珠(人文创意系);陈韵(健康管理系)
二、办公室职责
(一) 组织协调
1.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规划全校创新创业工作;
2.协调各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校创新创业活动。
(二)运营管理
1.创新创业园、众创空间、中德合作创新中心的管理、运营和改扩建方案制定等;
2.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经费的管理;
3.争取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扶持和奖励资金。
(三)文件与宣传
1.起草创新创业相关文件;
2.创新创业相关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信息采集及上报;
3.开展对外交流与宣传;
4.校网站创新创业板块的管理与信息发布。
(四)考核与奖励
1.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规则的协调制定与管理;
2.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和指导教师的考核与奖励;
3.创新创业组织部门的考核与奖励。
(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划拨50-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学校师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环境软硬件建设费用另行依申请拨付。
厦门华厦学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