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8〕15号)要求,我校《基于广电机顶盒收视信息的精准营销和智能推荐》等20个项目获批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要求,学校按1:1的比例配套经费,每个项目配套经费5000元,以加大项目投入和保障力度,学校将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力争产出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成果,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
经费按两期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拨付资助经费总额的50%用于项目启动实施,结题验收后可报销剩余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得继续使用资助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有特殊情况需要预借经费时,应由指导教师负责保证项目能按计划完成。请各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厦门华厦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项目经费报销,做好项目建设,并按期接受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厦门华厦学院
2018年9月18日